1、申請 : 申請人向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“食藥監(jiān)窗口”提交申請。
2、受理: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,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;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(nèi)容,并發(fā)給申請人《補正材料通知書》;申請材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申請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,予以受理,出具《餐飲服務許可受理決定書》。
3、審查:按照《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(guī)范》組織現(xiàn)場審查驗收。
4、決定:現(xiàn)場審查符合標準的,做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;不符合標準的,做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書面說明理由,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。
5、許可證頒發(fā):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現(xiàn)場核查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,做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,法定時限內(nèi)頒發(fā)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。
泉州市順鑫財務咨詢有限公司
服務熱線:18759950033微信同號
QQ:508900013@qq.com
網(wǎng)址:http://www.youshouldeathere.com/
地址:泉州市泉秀路領秀天地E座401-403